题目 | 选项及答案 |
积极培育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建立强制性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供给体制,增加标准有效供给。( )[国办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十七)] | A、正确 B、错误 |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二条) | A、董事长 B、总经理 C、法定代表人 D、技术负责人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 )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三条) | A、质保期内 B、缺陷责任期内 C、设计使用年限内 D、合同约定期限内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追究情况,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计入( ),给予信用惩戒。(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 A、个人档案 B、个人信用档案 C、单位档案 D、单位信用档案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 )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二条) | 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C、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D、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 )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 | A、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B、施工技术标准 C、施工经验 D、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 )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 | A、法律法规 B、有关技术标准 C、设计文件 D、工程承包合同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的情形有( )。(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六条) | A、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B、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C、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 D、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 )等制度。(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七条) | A、书面承诺 B、竣工后永久性标牌 C、工程保修 D、竣工后临时性标牌 |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 )及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九条) | A、建设 B、勘察 C、设计 D、施工 |
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条) | A、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 B、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变更情况 C、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按( )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 A、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B、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D、向社会曝光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 )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 A、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B、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D、向社会曝光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按( )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 A、责令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B、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D、向社会曝光 |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建质〔2014〕124号《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四条) | A、正确 B、错误 |